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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新能源与低碳技术研究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调剂通知

时间:2023-04-28 00:00:00 点击次数:


根据新能源与低碳技术研究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我院化学工程与技术专业现接收调剂,具体要求说明如下:

一、接收调剂的专业及指标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计划接收调剂指标

081700

化学工程与技术

1

二、接收调剂的基本条件

根据2023年四川大学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相关文件,调剂考生须全部满足以下条件:

1、第一志愿报考四川大学化学工程与技术专业以下研究方向,且复试成绩合格。

接收调剂学科专业

代码及名称

应满足

一志愿报考学科专业代码及名称

一志愿报考方向

081700化学工程与技术

081700 化学工程与技术

化学工程,化学工艺,应用化学,工业催化,燃烧动力学

2、符合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并提交调剂志愿导师的推荐信。

3、材料评议分数同时达到一志愿和调剂专业进入复试的材料评议成绩最低要求。(我院材料评议分数不低于50分)

三、考生需提交的电子版材料

符合上述调剂条件的考生,请在5月5日10:00点前将以下材料发送到scuqimiaoyi@163.com,文件名统一格式为【第一志愿报考学校-调剂专业-姓名】。如因个人申报信息错误或缺失导致未被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我们会回复收到的所有邮件,如果未收到回复,请在5月5日11点前致电咨询,否则学院视作未收到该考生的调剂申请。

1、 手写签名的“四川大学新能源与低碳技术研究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调剂申请表”(附件1);

2、 第一志愿复试时提交的预审材料(含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应届生学生证、手写签名的《四川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等);

3、 调剂志愿导师签名的推荐信。

四、其他要求及注意事项

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经本学院审核通过后,不再单独进行复试考核,按照考生第一志愿复试后加权最终总成绩顺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最终总成绩一致则录取材料评议成绩高者。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祁老师、曾老师 电话:028-62138375

地址:四川大学江安校区新能源与低碳技术研究院202办公室。

四川大学新能源与低碳技术研究院办公室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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