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大学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川大研〔2012〕94号)有关规定,经研究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研究,2017年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安排如下:
一、复试时间安排:
1.报到、审查资格:
报到时间:2017年3月14日9:00-12:00
报到地点:江安校区新能源与低碳技术研究院研究生办公室(202室)
2.笔试:
笔试时间:2017年3月14日14:00-17:00
笔试地点:江安校区新能源与低碳技术研究院201室
笔试形式:闭卷考试
笔试科目:见2017年硕士专业目录(http://yz.scu.edu.cn/sszyml/Index)
注意事项:笔试时需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
3.综合面试与英语口试(交叉进行):
面试时间:2017年3月15日9:00-12:00
面试地点:江安校区新能源与低碳技术研究院201室
5.体检:
体检医院:由政府设立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四川大学校医院(自带1张1寸照片贴体检表)。
四川大学校医院体检时间:3月12日—3月30日工作日
下午14:30——17:00
体检表交回时间:2017年3月20日前
体检表交回地点:江安校区新能源与低碳技术研究院研究生办公室(202室)
二、复试报到所需材料:
考生复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居民二代身份证、军官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生带学生证)以及本科成绩单(盖鲜章,应届生请准备前三年的成绩),同等学力考生还应带有关证明材料(即国家外语四级证书和在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学术论文)。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所有材料均需准备原件及复印件各1套。
三、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为差额复试。复试成绩总分为200分,其中笔试部分占100分,面试占60分,外语能力测试占40分,笔试、面试和外语听说能力成绩之和为复试成绩。复试成绩应不低于120分,否则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加权公式:S总=(S初/5)×50%+(S复/2)×50%
四、复试收费标准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2〕641号)规定:研究生招生复试费:每生120元,同等学力报考研究生另收加试科目考试费80元。按照学校相关要求,研究生复试费需在网上缴纳。缴费网址:http://sf.scu.edu.cn/payment/,用户名为:考生编号,密码为:888888
五、各专业复试名单:
考生编号 姓名 专业名称
106107080500213 江品娴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106107080500650 李金池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106107083000110 曹源飞 环境科学
106107083000182 袁艳萍 环境科学
106107083000180 杨敏 能源环境工程
106107083000144 肖哲 能源环境工程
106107083000231 姚鹏 能源环境工程
六、咨询联系方式:
朱老师 13881955107
七、举报受理渠道:
1.电话:028-62138375
2.邮箱:qimiaoyi@scu.edu.cn
3.详细地址:成都市双流区川大路四川大学江安校区低碳院党政办公室
注:不能按时前来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
四川大学新能源与低碳技术研究院研究生办公室
2017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