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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碳中和技术创新班”2025届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办法

时间:2024-09-16 13:07:19 点击次数:



根据《四川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管理办法》,结合新能源与低碳技术研究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考察、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认真做好四川大学新能源与低碳技术研究院推荐免试研究生的选拔和推荐工作。


一、推免工作原则

(一)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二)坚持择优推荐原则,建立推免生遴选过程的科学评价体系,形成激励本科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的正确导向。

(三)坚持对学生进行德智体美劳全面考察。把学生的道德品质和人格素养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考核内容;学业考核以学习成绩和一贯表现为基础,突出创新创业能力考察,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鉴定。

(四)所有推免生均应符合我校推荐条件并获得我校推免生名额。尊重、维护推免生自主选择招生单位、招生专业和招生类型的权利。积极鼓励各招生单位充分凭借学术、学科及师资等人才培养优势和对学生的关爱吸引学生。


二、推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我院创新班普通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和委托培养的学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诚实守信,品行优良,无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行为。

4.勤奋学习,刻苦专研,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独立思考、综合分析及实际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学术发展潜力。

(二)成绩要求

1.参与常规推荐的学生,课程成绩的排名原则上应列本专业前50%,为国家

和学校做出突出贡献、赢得荣誉的学生以及义务兵役退役复学(入学)学生,入围课程成绩排名可放宽到70%或者必修课程学分绩点达到3.0以上。课程成绩是指学生前三学年(五年制为前四学年)培养方案要求的全部必修课程成绩。课程成绩计算采用第一次修读的成绩,补考和重修成绩不用于推荐免试研究生的成绩计算。

2.具备良好的外语能力和水平,校内必修外语课程考试(含口语)加权平均成绩≥80分;或英语四级成绩≥568分;或英语六级成绩≥425分;或TOEFL成绩≥88分;或新GRE 成绩≥310+4分;或IELTS成绩≥6分;或GMAT 成绩≥600+4分。第一外语为其他语种的,参照执行。

(四)其他

1.竞赛业绩突出、为国家/学校争得荣誉的学生,按照《四川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推免成绩要求及业绩加分细则》执行加分。

2.义务兵役退役复学(入学)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按照《四川大学义务兵役退役复学(入学)学生推免成绩要求及表现加分细则》执行加分。


三、组织与领导

四川大学新能源与低碳技术研究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以下简称推免工作组),负责创新班的推免组织、考核、审定、接受学生咨询、申诉及处理等工作。

组长:谢凌志

副组长张永志

组员严义刚、乔雪、焦毅、郝霞吴可荆刘颖颖、王尧、刘慰、邓宇超岑望来吴一凡、刘军、刘涛

秘书:祁妙怡、赵雪、吴霁薇

研究院成立推免生专家审核小组,小组成员原则上应具有相关学科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成员不少于5人。小组成员原则上由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老师组成,负责学生所提供的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社会实践活动及思想品德考核材料的审定和加分确认工作。


四、工作程序

   (一)推免工作分为推荐与接收两个阶段,两阶段工作在时间上互不交叉,推荐工作结束后启动接收录取工作

   (二)提交申请。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向新能源与低碳技术研究院推免工作组提交书面申请材料,书面申请材料主要包括:1申请表(附件一);2)教务部门提供的已修课程成绩及所在学院出具的专业排名证明;3)有关成果与奖励证明原件;4)签署承诺书(附件):承诺所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符合学术诚信规范;承诺严肃认真对待推免结果,如果被录取并且符合入学条件,则遵守承诺,绝不浪费这一深造机会5)思想品德鉴定书(辅导员签字并加盖党章)

   (三)新能源与低碳技术研究院推免工作组对参加推免的同学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以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申请推免同学符合推免基本条件;对所提交的发表的论文及科研能力证明,进行学术诚信审查,确保学术严谨。

   四)推免工作组根据推免生候选人经审核后的申报材料组织专家审核小组计算推免生候选人的学业成绩、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社会实践活动及思想品德考核等成绩。以推免综合成绩排序,根据学校下达的保研指标提出推免生初选名单。

   五)新能源与低碳技术研究院将审定的推免生初选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学院将拟推荐学生名单报送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确定学生推免资格。学生对公示名单如有异议,可以通过申诉渠道在公示期内向新能源与低碳技术研究院推免工作组反映。新能源与低碳技术研究院将查明情况,对确有问题的要严肃处理、公布处理结果并报教务处备案。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评分细则

(一)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学业成绩×60%+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35%+社会实践活动及思想品德考核×5%推免综合成绩=10×综合成绩

(二)学业成绩占总成绩的60%。

学业成绩只计算必修课平均成绩,其计算方法为:

   学业成绩=∑(某门课程成绩×该课程学分/∑课程学分*专业排名成绩系数P,专业排名系数P =(R+1-N)×100%/R(R-专业总人数,N-专业排名)。

在校期间(四年制前三年,五年制前四年)所修读的全部必修课程均须纳入课程成绩的计算范围,课程成绩统计截止时间与秋季开学补缓考成绩录入截止时间相同。专业排名由学生所在学院出具,在学生学籍所在学院同年级同专业的全部普通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中进行排名。专业人数为学生学籍所在学院同年级同专业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的总人数。

(三)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占总成绩的35%。

包括学生的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进行过程性综合评价和成果性评价,满分100分。科研竞赛相同奖项以最高级别认定,最多不超过5项;大创项目以及论文专利认定总计不超过5项。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过程性评价具体计分细则见附件三。

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成果性评价主要从学科竞赛和科研成果两个方面进行,评分细则见附件三。专家审核小组通过对学生所提交材料进行鉴定、审核和综合计分。

(四)社会实践活动及思想品德考核占总成绩的5%

社会实践活动及思想品德考核包括文艺活动、体育活动、社会实践活动,以及校外公益活动等(计分细则见附件四),由推免工作组综合计分。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

说明:体现科研能力与社会活动的获奖、成果、任职等必须是在四川大学读本科期间内取得的,获奖与成果等证明材料统计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


其他事项

(一)获得资格者一律不纳入当年毕业生就业计划,学校不予办理出国等

手续。在新能源与低碳技术研究院进行科研工作期间因个人原因造成重大财产

损失和安全事故的学生取消参与推免的资格。

(二)获得免试资格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录取资格:

1.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

2.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

3.取得免试资格后有违法违纪、考试舞弊、学术不端行为或受到处分;

4.在毕业学年中所修必修课程(包括毕业实习、毕业设计及毕业论文)考核成绩低于满分的80%(或B+);

5.体质测试成绩未达标。

(三)学生投诉与申述:对于在推免工作中出现或者发现任何问题,可以向新能源与低碳技术研究院推免工作组进行投诉和申诉。

投诉申诉电话:18030600911

投诉申诉邮箱:jiaoyi@scu.edu.cn

(四)国家政策和学校政策如有变化,本实施办法将作相应调整,解释权归新能源与低碳技术研究院推免工作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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