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氧化碳捕集封存(Carbon capture, utilization and storage, CCS)是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实现温室气体减排目标的主要技术途径。2016年11月15日,在马拉喀什举办的第22届《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大会上,全球碳捕集与封存研究院发布了《2016年全球碳捕集与封存现状报告(The Global Status of CCS: 2016)》(以下简称“报告”)。该研究院首席执行官布拉德·佩奇表示我们不应该低估在本世纪内将全球平均增温趋势控制在2℃之内所面临的严峻挑战。“按照国际能源署设定的2℃方案,到2040年,我们需要捕集与封存的二氧化碳量为4000百万吨/年(绝大多数来自非经合组织国家);而当前运营或在建设施的碳捕集力仅为40百万吨/年。要弥补这一巨大差距,我们任重而道远。”
报告确定了全球38个大型CCS捕集设施(项目),预计到2017年底,其中在运营的大型CCS设施设施将达20个;而在2010年初,全球仅有不到10个大型CCS设施。报告指出这一成就主要得益于过去数年间政府推出的积极政策。佩奇表示,尽管最近数年来CCS稳步发展,并实现了诸多里程碑,但是这种发展势头必须保持下去。在全球低碳经济转型的进程中,CCS的重要作用并没有完全转化为国家层面的政策支持。我们要基于“政策平等(policy parity)”原则,给予CCS与其他低碳技术同等的考虑、认可和支持。未来我们要更加关注制定相应的激励政策以应对复杂风险,同时将其作为一种经济刺激手段来提高CCS部署率。我们要按照CCS的技术特点与生命周期设计和实施支持方案,大幅增加大型CCS设施的数量,并提供有力的法律和监管体系。只有这样,实现巴黎气候协议目标才不会成为一场空谈。
报告也提到了2016年CCS领域的里程碑式项目,包括中国的吉林油田二氧化碳驱油示范项目(运营中)和延长综合CCS示范项目(接近达成最后投资决定),以及日本、阿联酋、美国、挪威、加拿大、巴西等过的若干项目。
附:CCS在中国的政策环境
我国作为全球温室气体排放最大的国家,面对的国际压力越来越大,如我国已在《中美气候变化联合声明》中承诺于2030年达到其温室气体排放的峰值。中共中央在《十三五规划纲要》中要求有效控制电力、钢铁、建材、化工等重点行业碳排,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国务院在《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和《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中明确把燃煤二氧化碳捕集利用封存技术确定为发展清洁高效能源的重点前沿技术。基于当前能源和工业温室气体排放不断增长的趋势,以及在未来相当长时期内以煤炭为主的化石燃料仍将是我国最主要的基础能源和战略资源的国情,发展二氧化碳捕集利用封存技术,对我国中长期应对气候变化、推进低碳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且势在必行。
编辑:廖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