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新能源与低碳技术研究院文件
低碳院〔2025〕1号
关于印发《新能源与低碳技术研究院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院内各单位、全体实验室负责人:
为加强我院实验室安全精细化管理,提高实验室安全风险防范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和《四川大学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川大实〔2024〕9号),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院党政联席会研究通过,制定了《新能源与低碳技术研究院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四川大学新能源与低碳技术研究院
2025年3月7日
新能源与低碳技术研究院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院实验室安全精细化管理,提高实验室安全风险防范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依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和《四川大学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川大实〔2024〕9号),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实验室,是指隶属于我院从事教学、科研等实验、实训活动的场所及其所属设施,以房间为管理单元。
第三条 我院各实验室负责人要依据本办法的相关规定,对所辖实验房间开展安全分级分类,建立并不断完善实验室分级分类管理台账(含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
第二章 管理体系与职责
第四条 我院“实验室安全与环保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各实验室落实分级分类及安全管理要求,召开会议,集体研究、审核确认下辖实验室类别和风险等级,建立我院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台账,提交学校设备处备案。我院党政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实验室工作的领导是重要领导责任人,协助第一责任人负责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工作,并对我院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工作负有监督和指导职责。
第五条 实验室应根据我院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结合实际情况,按照“及时、动态、如实”的原则,认真判定本实验室类别和风险等级,认真填写《新能源与低碳技术研究院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审核表》(见附件1),并及时报研究院审核确认。实验室负责人是本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第三章 分级分类原则
第六条 实验室安全分级是指根据实验室中存在的危险源及其存量的风险程度开展风险评价,判定本实验室安全等级。实验室危险源主要包括危险化学品、病原微生物、放射性同位素及射线装置、实验动物、特种设备、高温高压设备、强电强磁设备等。
第七条 实验室安全等级分为I级(重大风险)、II级(高风险)、III级(中风险)、IV级(低风险)四个级别。等级划分依据教育部《高校实验室安全分级表》(附件2)和《高校实验室安全风险评价表》(附件3)。
第八条 实验室安全分类是指依据实验室中存在的主要危险源类别判定实验室安全类别。同一间实验室涉及危险源种类较多的,可依据等级最高的危险源来判定其类别。实验室类别分为化学类、生物类、辐射类、机电类、其他类等。类别划分依据《高校实验室分类参照表》(附件4)。
第九条 我院对实验室分级分类实行动态管理。实验室的用途如研究内容、危险源类型与数量等因素发生变化时,实验室应及时重新开展风险辨识和风险评价,重新判定实验室安全类别与风险级别并及时向我院报告。研究院修正本单位分级分类管理台账后及时报设备处备案。
第四章 分级管理要求
第十条 我院安全管理相关人员和各实验室负责人须根据分级分类判定结果,依照《新能源与低碳技术研究院实验室分级管理要求参照表》(见附件5),对所属实验室开展安全管理工作。各实验室负责人可根据本实验室实际情况制定标准不低于学校和研究院管理要求的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我院根据实验室分级分类信息,统一制作实验室安全信息牌。实验室负责完善信息牌内容,包括安全责任人、联系电话(保持24小时畅通,可留多个联系人、联系电话)、实验室类型、实验室风险等级、主要危险源、应急救援禁忌等信息,打印并张贴在实验室房门或房门旁墙壁上(过道侧)。
第十二条 各级各类实验室须严格按照《四川大学实验室安全准入管理办法(试行)》落实准入管理要求。
第十三条 实验室负责人针对自查和各级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须及时整改,实现“检查-整改-复查”闭环管理,要建立和不断完善实验室安全检查和整改档案。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实验室、发生安全事故的实验室,须立即关停整改,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重新开展实验。研究院安全管理人员要跟踪督查实验室隐患整改进程,建立检查整改工作台账。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各实验室须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工作,如因未按要求实施管理造成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学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对事故责任人予以追责。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新能源与低碳技术研究院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审核表
2.高校实验室安全分级表
3.高校实验室安全风险评价表
4.高校实验室分类参照表
5.新能源与低碳技术研究院实验室分级管理要求参照表
附件1
新能源与低碳技术研究院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审核表
实验房间 |
|
实验室类别 |
|
实验室性质 |
|
实验室负责人 |
|
联系电话 |
|
实验室管理员 |
|
联系电话 |
|
危险要素详情 |
|
实验室安全等级 自评 |
实验室管理员: 实验室负责人: 年 月 日 |
专家审查意见 |
审核人: 年 月 日 |
单位意见 |
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注:实验室类别请参照附件4《高校实验室分类参照表》填写;实验室性质请填写科研或教学;实验室管理员请填写资产系统中实验室负责人指定的管理员;危险要素详情请参照附件2《高校实验室安全分级表》和附件3《高校实验室安全风险评价表》中所列相关名目填写;实验室安全等级自评请严格按照附件2《高校实验室安全分级表》的要求如实填写。
附件2
高校实验室安全分级表
安全级别 |
参考分级依据 |
Ⅰ级/红色级实验室(重大风险实验室) |
实验室有以下情况之一的: (1)实验原料或产物含剧毒化学成分; (2)使用剧毒化学品; (3)存储第一类易制毒品、第一类精神药品; (4)存储易燃易爆化学品总量大于50kg或50L; (5)存储有毒、易燃气体总量≥6瓶; (6)生物安全BSL-3、ABSL-3、BSL-4、ABSL-4实验室; (7)使用I、II类射线设备; (8)使用放射性同位素、放射源、核材料; (9)使用机电类特种设备; (10)使用超高压等第三类压力容器; (11)使用强磁、强电设备; (12)使用4、3R、3B类激光设备; (13)使用富氧涉爆实验室自制设备; (14)高校自行规定的其他情况。 |
按照《高校实验室安全风险评价表》评分达到100分的实验室 |
Ⅱ级/橙色级实验室(高风险实验室) |
实验室有以下情况之一的: (1)存储第二类精神药品; (2)存储易燃易爆化学品总量为20~50kg或20~50L; (3)存储有毒、易燃气体总量为3~6(不含)瓶; (4)生物安全BSL-2、ABSL-2实验室; (5)使用第一类、第二类压力容器; (6)高校自行规定的其他情况。 |
按照《高校实验室安全风险评价表》评分在[75, 100)范围的实验室 |
Ⅲ级/黄色级实验室(中风险实验室) |
实验室有以下情况之一的: (1)存储第二/三类易制毒品; (2)生物安全BSL-1、ABSL-1实验室; (3)基础设备老化; (4)高校自行规定的其他情况。 |
按照《高校实验室安全风险评价表》评分在[25, 75)范围的实验室 |
Ⅳ级/蓝色级实验室(低风险实验室) |
实验室有以下情况之一的: (1)不涉及重要危险源的实验室; (2)主要涉及一般性消防安全、用电安全的实验室; (3)高校自行规定的其他情况。 |
按照《高校实验室安全风险评价表》评分在[0, 25)范围的实验室 |
注:1.实验室分级先按表中各级实验室所对应的参考情况划分,无所列情况的,按《高校实验室安全风险评价表》进行累计评分确定等级。
2.对于既有本表所列参考情况,又有《高校实验室安全风险评价表》所列危险源的,取两者较高者所对应的实验室等级。
附件3
高校实验室安全风险评价表
每项计分 |
风险源 |
25分 |
(1)存储易燃易爆化学品总量在5~20kg或5~20L; (2)存储一般危化品总量50~100kg或50~100L; (3)存储有毒、易燃气体总量为2瓶; (4)使用III类射线设备的数量≥2台; (5)使用简单压力容器的数量≥3台; (6)实验室使用危险机加工装置的数量≥3台; (7)实验室使用加热设备数量≥6台; (8)实验室每月危险废物产生量≥100L或kg; (9)高校自行规定的其他情况。 |
10分 |
(1)使用超过人体安全电压(36V)的实验; (2)涉及合成放热实验; (3)涉及压力实验; (4)产生易燃气体的实验; (5)涉及持续加热实验; (6)使用一般实验室自制设备; (7)存储易燃易爆化学品<5kg或5L; (8)实验室存储一般危化品总量<50kg或50L; (9)存储有毒、易燃气体1瓶; (10)存储或使用有活性的病原微生物,对人或其他动物感染性较弱,或感染后易治愈; (11)使用简单压力容器1~2台; (12)使用III类射线设备1台; (13)使用危险机加工装置1~2台; (14)使用一般机加工装置的数量≥5台; (15)实验室一般用电设备负载≥80%设计负载; (16)使用2、2M、1、1M类激光设备的数量≥3台; (17)实验室每月危险废物产生量为20~100L或kg; (18)实验室使用加热设备数量3~5台; (19)实验室使用每1台明火设备; (20)高校自行规定的其他情况。 |
5分 |
(1)存储普通气体1~4瓶; (2)使用一般机加工装置1~4台; (3)使用2、2M、1、1M类激光设备1~2台; (4)实验室每月危险废物产生量<20L或kg; (5)实验室使用加热设备数量1~2台; (6)存放危险化学品的防爆冰箱或经防爆改造冰箱数量每1台; (7)实验室使用每1台快捷电热设备; (8)高校自行规定的其他情况。 |
注:1.表中所称实验室房间均以面积为50m2计,其他面积可按比例调整评价内容;
2.表中符合任1种情况计相应分数,符合多种情况,分数累加计算,最高100分;
3.实验室自制设备,是指由使用人自行或者委托其他单位进行设计、制造、安装的,并以其为载体进行实验活动的非标设备;对标准设备进行改造也参照自制设备进行管理。
附件4
高校实验室分类参照表
序号 |
实验室分类 |
分类参照依据 |
1 |
化学类实验室 |
包括从事化学、药学、化学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等较多涉及化学试剂或化学反应的实验室。这类实验中的危险源分为两类,一类是易燃、易爆、有毒化学品(含实验气体)可能带来的化学性危险源,另一类是设备设施缺陷和防护缺陷所带来的物理性危险源。 |
2 |
生物类实验室 |
包括从事基因工程、微生物学等生物和医学专业中较多涉及病毒、细菌、真菌等微生物研究和动物研究的实验室。这类实验室中细菌、病毒、真菌、寄生虫、动物寄生微生物等为主要危险源,它们的释放、扩散可能会污染实验室内外环境的空气、水、物体表面或感染人体。涉及病原微生物的实验室应进行相应的审批或备案。 |
3 |
辐射类实验室 |
包括物理、核科学与技术、医学、生物、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等专业方向中涉及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与核材料的实验室。这类实验中的危险源主要是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与核材料产生的电离辐射,可能对人体造成内外照射伤害,也可能对环境产生放射性污染;存放或使用核材料的实验室还存在核安全风险。 |
4 |
机电类实验室 |
包括机械设计与制造、过程装备与控制、化工机械、材料物理、电气工程、激光工程和人工智能等专业方向中涉及高温、高压、高速、高大等机械设备及其他强电、强磁、激光或低温设备的实验室,以及大型机房等。这类实验室的主要危险包括夹击、碰撞、剪切、卷入、绞、碾、割、刺等形式的机械伤害以及灼伤、电路短路、人员触电、激光伤害、冻伤等因素。 |
5 |
其他类实验室 |
包括社科类、艺术类专业相关的实验室或实训室,危险源主要是少量的用电设备可能带来的用电安全或消防安全风险。 |
附件5
新能源与低碳技术研究院实验室分级管理要求参照表
管理要求 |
实验室分级 |
Ⅰ级/红色级实验室 |
Ⅱ级/橙色级实验室 |
Ⅲ级/黄色级实验室 |
Ⅳ级/蓝色级实验室 |
安全检查 |
研究院每周开展不少于1次安全检查;实验室安全管理员及实验人员要做到或通过物业保安人员、新技术手段等实现“实验结束必巡”;安全管理员应于每天关闭实验室之前进行例行安全巡查。 |
研究院每月开展不少于1次安全检查;实验室安全管理员及实验人员要做到或通过物业保安人员、新技术手段等实现“实验结束必巡”;安全管理员应于每天关闭实验室之前进行例行安全巡查。 |
研究院每季度开展不少于1次安全检查;实验室做到经常性检查;安全管理员应于每天关闭实验室之前进行例行安全巡查。 |
研究院每半年开展不少于1次安全检查;实验室做到经常性检查;安全管理员应于每天关闭实验室之前进行例行安全巡查。 |
安全培训 |
实验室安全管理员每年至少参加一次由学校组织的统一安全管理培训或应急技能培训;实验室安全管理员及实验室责任人参加研究院统一安全培训或知识讲座,每半年不少于一次;实验室责任人或实验室安全管理员组织全体实验室人员开展实验室准入考试;实验室责任人或实验室安全管理员组织全体实验室人员开展统一安全培训,每月不少于一次;实验室责任人组织全体实验人员参加突发事故应急处置演练或推演,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
实验室安全管理员及实验室责任人参加研究院统一安全培训或知识讲座,每年不少于一次;实验室责任人或实验室安全管理员组织全体实验室人员开展实验室准入考试;实验室责任人或实验室安全管理员组织全体实验室人员开展统一安全培训,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实验室责任人组织全体实验人员参加突发事故应急处置演练或推演,每年不少于一次。 |
安全评估 |
科研项目、学生课题等实验活动应进行安全风险评估;涉及重要危险源的实验活动需要有资质的安全专家参与评估,并报研究院备案;研究院组织对实验室开展全面安全评估,每年不少于一次。 |
条件保障 |
实验室配备专职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根据实验特性配备必要的个体防护用品及应急物资;实验室须安装门禁系统、监控系统、智能型烟感报警系统,根据实际需要加装突发情况紧急呼救设备;实验过程中产生易燃易爆或危害性气体的实验室须符合通风换气要求;使用管控类实验物资的实验室须配备管控品专用柜并严格建立使用记录档案或配备智能型物资柜;存在废气排放的实验室须加装废气治理设施,确保达标排放;使用高压气瓶的实验室须加装符合安全需要的气体监测报警器;存放危险化学品的冰箱须具有防爆功能。 |
实验室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根据实验特性配备必要的个体防护用品及应急物资;实验室应根据重要危险源管理需要配置监控设施;实验过程中产生易燃易爆或危害性气体的实验室须符合通风换气要求;使用管控类实验物资的实验室须配备管控品专用柜并严格建立使用记录档案或配备智能型物资柜;存在废气排放的实验室须加装废气治理设施,确保达标排放;使用高压气瓶的实验室须加装符合安全需要的气体监测报警器;存放危险化学品的冰箱须具有防爆功能。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