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新能源与低碳技术研究院文件
低碳院〔2026〕2号
新能源与低碳技术研究院
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工作小组(2026修订)
根据《四川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修订)》川大实〔2024〕15号的相关规定和学校工作要求,成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工作组,谢凌志教授任组长,何柏任设备秘书,朱英明、周君任组员,积极贯彻四川大学仪器设备共享工作,推动面向全校、全社会开放本院设备工作。负责低碳院设备开放共享工作的政策制定、执行和考核。
四川大学新能源与低碳技术研究院
2026年8月28日
上一篇: 新能源与低碳技术研究院实验室安防领导小组(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小组)(2026修订)
下一篇: 关于印发《新能源与低碳技术研究院实验用 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