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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与低碳技术研究院实验室安防领导小组(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小组)(2026修订)

时间:2026-09-04 11:05:47 点击次数:




四川大学新能源与低碳技术研究院文件

低碳院〔2026〕3





新能源与低碳技术研究院实验室安防领导小组

(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小组)(2026修订)


一、组成人员

组长:谢凌志(13076023636、副院长)

副组长:张永志(18030600911、支部书记)、刘涛(18048504566)

安全秘书:朱英明(18080034543

安全员:柏、周君。

二、主要职责

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小组组长负责实验室安全的总体领导工作,组织制定安全保障规章制度,负责现场应急处置总体指挥工作。副组长负责完善实验室安全相关规章制度,组织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负责现场应急处置的指挥安全秘书主要负责保证安全保障规章制度有效实施,传达学校、设备处、组长、副组长的各项通知和要求,负责实验室安防领导小组成员的有效沟通,参加应急处置活动

安全员负责实验室日常实验活动的安全监督,作为检查主体参加实验室安全检查,配合上级安全检查活动,发现安全隐患,督促整改,并上报整改结果。参加应急处置活动。



四川大学新能源与低碳技术研究院

2026年8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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